通知公告

网站首页  >>  通知公告  >>  正文
财经学院会计专业硕士2026年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3-11  浏览量:

根据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,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,复试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,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,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我院MPAcc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如下:

125300 会计专硕

1.《成本会计》

参考书目:《成本会计学》(第9版),张敏 黎来芳 于富生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23年

2.《管理会计》

参考书目:《管理会计学》(第10版),孙茂竹 支晓强 戴璐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24年

版权所有 江苏大学MPAcc教育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