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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1-08  浏览量:

各位老师好:

  为进一步推动案例开发、研究及案例教学的开展,提高我国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,根据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会计教指委”)全体会议精神,会计教指委秘书处决定启动2016年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通知。

  以下几点请各位老师注意:

1.网上投稿时间:2016年11月14日-2016年11月27日

  (1)无论是否有入库案例,均需要先申请成为作者会员,方可投稿。

  (2)鉴于申请需要案例中心审核,请各位教师务必提前申请成为作者会员,留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网上提交案例。

2.初审时间:2016年11月28日-2016年11月30日

3.作者修改时间:2016年12月1日-2016年12月5日

  请各位投稿作者务必在2016年12月1日-2016年12月5日点击【进入个人中心】-【我的案例】-【我上传的案例】及时查看自己的案例状态,若初审不通过,请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。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,则视为放弃本次参选资格。

4.若有《企业授权书》(将在案例评选中给予10分的加分,模板详见附件5),请将《企业授权书》原件邮寄至会计教指委秘书处(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商1001,王琪,18514029930,邮编100872)。


最新消息请关注会计教指委官方微信:MPAcc教育发展智库

微信号:MPAcc-Educ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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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琪
全国MPACC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
电话/传真:010-82509201
手机:18514029930
地址: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商学楼1001



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MPAcc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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